长江后浪推前浪,P2P已死沙滩上,灵活用工接过接力棒
P2P (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lending(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2019年9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1] 。
2020年11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透露,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到今年11月中旬已完全归零。
然而,P2P业务的清退善后工作,尚未终结
灵活用工顺利接过P2P的接力棒,引领资本市场和创业市场,一大批资本家,创业人士奔赴此赛道。加上国家政策的宣导,不禁让人感觉和P2P刚开始时如出一辙。
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共享员工模式作为共享经济和零工经济的结合体,其本质上是灵活用工模式的一种创新形态。
"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派遣单位招聘和管理职工而不使用职工,用人单位使用职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职工。从法律关系来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社会化用工是灵活用工中,个人不与企业及其关联组织建立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组织与个人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如社交电商行业店主与平台的关系,共享出行行业司机与平台的关系。
常说的劳务派遣和社会化用工,均属于灵活用工范畴。
社会化用工是灵活用工中最新兴的一种形态。是真正实现全民合作的一种形态。社会化用工不是对企业劳动用工不足的一种补充,而是当下企业快速指数级增长的一种重要用工方式。
目前全国从事灵活用工企业已经接近2000家,准备进入市场赛道的还有大批创业公司和传统工商代理公司、财税记账公司、税务所律师会计事务所、垂直行业ERP管理软件公司及其他手握众多企业资源的公司,入场者中不乏国资系、上市系、风投系。最后市场会落成什么样的结局大家拭目以待。